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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中医医院纪委提出疫情防控纪律作风“十个必须”

2020-02-10 15:25 来源:楚雄州中医医院 发布人:admin 浏览:

   2月7日,楚雄州中医医院纪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向各党支部、各科室发出通知,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十个必须”:

  一是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以及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相关部署要求,严禁违反中央和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求。

  二是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等情况发生。

  三是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确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医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必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禁不戴口罩、居家观察期间私自外出,不提倡带病上班,严禁违反感控相关要求。

  五是必须按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疫情防控期间婚事一律停办、丧事一律从简,严防人员聚集。

  六是必须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严禁聚餐聚会、聚众打牌和参与未经批准的聚集性活动。

  七是必须自觉配合做好疫情筛查检测等相关工作,自疫区(特别是湖北)返回或曾到过疫区、接触过疫区返乡人员的,应当第一时间到单位登记。

  八是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如实上报相关数据,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

  九是必须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控物资和资金。

  十是必须加强意识形态管控,严禁发表不实的疫情言论,散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严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通知要求

  对顶风违纪和不落实各项纪律作风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任务不力、失职渎职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