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和《楚雄州卫计委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楚雄州卫计委、楚雄州编办、楚雄州人社局批准,楚雄州彝族医药研究所对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招聘,公开择优招聘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医疗岗位: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共1人。
2、药剂岗位: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共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条件,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需含毕业生在校学科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凡是涂改、修改过的一律无效);
(5)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6)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复印件等。
4.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跟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报考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籍证明)、学位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录用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由总成绩和特殊条件加分构成,特殊条件加分直接在总成绩上累加。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聘用。
2.考试内容。考试分专业素质考试和面试,专业素质考试采取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
3.分值及成绩计算:
(1)分值:专业素质考试和面试均为100分。
(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特殊条件加分: 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直接加3分;
(4)考试最终成绩=总成绩+特殊条件加分
考试考核在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经监督人员确认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到楚雄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
3.由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4.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由楚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
四、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西路354号(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0878-3123125
联 系 人:卢老师
传真:0878-3122105
邮箱:cxzzyyrsk@126.com
五、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州卫健委直接领导下进行。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五)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楚雄州卫计委0878-3389651或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反映。
附件:《楚雄州彝族医药研究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
楚雄州中医医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