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中医医院中彝医药研发制剂中心(以下简称“制剂中心”)顺利通过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完成《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在原有配制范围9个剂型的基础上新增颗粒剂型,这标志着我院制剂中心可开展中彝药配方颗粒的制剂生产工作。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是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从事制剂配制活动的法定凭证,持有此证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配制制剂供本单位使用。此前,我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经省药监局批准载明的配制范围包括硬胶囊剂、溶液剂(含外用)、合剂、酊剂(外用)、糖浆剂、酒剂、搽剂、洗剂、软膏剂9种剂型。为了进一步丰富我院制剂中心配制剂型,更好地为临床和患者服务,我院向省药监局提交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变更配制范围)的申请,经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组现场检查后,我院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省药监局行政审批处通知,正式获得生产颗粒剂配制范围许可。
我院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位于楚雄市庄甸医药产业园区,是州内唯一一家拥有《医疗制剂许可证》,并严格按照GPP标准(即《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设计建设标准化中彝药生产厂房,集院内制剂研发和生产为一体的制剂中心。制剂中心现有制剂品种36个,彝药制剂品种24个,除供应院内临床使用外,12个彝药制剂在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内114家单位内调剂使用,22个彝药制剂在楚雄州中彝医医疗集团内167家单位调剂使用。此次获得生产颗粒剂配制范围许可,将更好地支持医院专科专病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彝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中彝药研发制剂中心 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