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口草乌汤,管你一年都健康。”
“冬天食用草乌,手脚都是热乎乎!”
在云南,很多地方都有秋冬季节进补药膳的习惯,比如用鸡肉、排骨、猪脚等来炖煮草乌或附片,大众普遍认为草乌、附片只要妥善炖煮就不会中毒。但正是受到这种错误认知的影响,加上人们对乌头类植物的了解有限,导致常常发生“进补”变“进毒”类事件。
近期我院就接诊了一例乌头碱中毒的病例,患者王女士,60岁,1月16日因服用中草药后出现胸闷、四肢麻木的症状,持续小时左右,期间晕厥1次,家属连忙将其送往我院急诊内科。到院时患者病情危重,急诊转入ICU,患者表现出烦躁不安,自诉心悸、胸闷、全身乏力、麻木、恶心欲呕,心率171次/分,心律失常,反复呕吐黄褐色胃内容物,多次解黄色稀水样便。
经医生询问家属后得知,患者为增强体质,在家服用了自行煎煮的中草药(含附子)后才出现以上症状,根据患者的症状及其服用药物,初步诊断为急性药物(乌头碱)中毒。患者心律失常持续发作,呈频发室性早搏、二联律、短阵室速等多形性心律失常,极度血压下降、意识丧失等症状,病情极危重,命悬一线!
ICU医师立即行紧急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抗心律失常、反复电复律等抢救措施,但患者病情仍极不稳定,并出现室速、室颤等恶性心律失常,触摸大动脉搏动消失,遂立即予心肺复苏、电除颤等抢救后患者自主心率恢复,继续予洗胃、导泄、补液等抢救治疗,同时急诊行持续床旁血液净化治疗,保护患者脏器功能。
在全科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患者生命体征终于逐渐稳定,病情逐渐好转,历时6天后最终转危为安。这位患者的经历告诫我们冬季进补需谨慎,草乌附片勿擅食!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认识乌头碱中毒
乌头类生物碱是指存在于草乌、川乌、附子、雪上一枝蒿等毛茛科乌头属植物中的一类生物碱,一般是指乌头碱、次乌头碱和新乌头碱,是一类剧毒的双酯型二萜类生物碱。其中乌头碱毒性最大,纯乌头碱0.2mg即可引起毒性作用,2-4mg可导致死亡。
草乌、川乌与附子均为辛热有毒中药,草乌为毛茛科植物北乌头的块根,附子和川乌分别为毛茛科植物乌头的子根和干燥的母根,均善治心腹冷痛、寒湿痹痛等证。在民间常用这类药材炖肉食用或泡酒饮用来治疗风湿性关节炎、跌打损伤、关节疼痛等。然而,炮制不当、煎药时间不足,误服、饮用过量等均易造成乌头碱中毒,所以需要小心谨慎使用。
三种常见的乌头碱类药物里,草乌的毒性最强,其毒性大于川乌,川乌的毒性又大于附子,附子药用有三种规格,盐附子毒性大于蒸制过的黑附片、白附片。
引起乌头碱中毒的原因
1.误服:服用生药、外用药内服、服用药酒或以酒冲服;
2.剂量过大:《中国药典》规定川乌、草乌常用量是1-3g,附子3-10g,最大可用30g;
3.煎药时间短:乌头碱分解不彻底,未完全水解为毒性较弱的苯酰乌头原碱和乙酸,也会引起中毒;
4.炮制质量差:炮制过程未遵循中药炮制国家标准,导致有毒成分残留;
5.个体差异:由于体质不同,耐药能力不一样,老年人及体弱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易中毒。
乌头碱中毒的表现
乌头碱主要经口摄入,在胃肠道内吸收,服药后10分钟即可发病,以30分钟至1小时起病多见。乌头碱急性中毒表现主要有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三大症候群。多数患者首发症状为口周及面部麻木,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慌心悸等,严重中毒者可表现出昏迷、心律失常以及循环、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中毒后怎么处理
对乌头碱急性中毒的急救,目前尚缺乏可靠的解毒药。不慎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不要自行处理和服药,应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就诊后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食用药物的数量,并提供剩余草乌(附子、附片)样本,便于医生快速明确诊断,赢取最佳救治时间。
对于没有就医条件或情况十分紧急来不及就医的病人,可以大量喝温开水,然后用汤勺等硬质东西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有毒物质,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防止窒息。
预防乌头碱中毒的方法
1.慎用药酒。谨慎使用含有附子、乌头的药酒,避免以酒冲服,用白酒浸泡草乌制成药酒不能降解乌头碱毒性,饮用草乌浸泡的药酒极易中毒,外用草乌浸泡的药酒安全性较高。
2.禁服生药。有研究表明,经蒸煮炮制后的乌头,其毒性较原生物碱降低至1/200,而其有效成分却未被破坏。
3.严格遵医嘱。必须服用者需严格掌握剂量,二次用药需保持一定时间间隔;需长期服药或体弱多病、肝肾功能不全者,剂量宜小。
4.不能与白酒一起服用。食用草乌后,不得食用生冷之品,在煎煮草乌的过程中,适量加入一些炙甘草及干姜能降低毒性,食用草乌后宜避风、避寒。
(ICU 孙燕)